【媒体看检察】《都市报道60分》:挪车起冲突,小事闹大了!
政务
2024-11-22 17:38
天津
近日,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对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进行实地采访报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被告人田某驾驶车辆在通过河东区某小区门口门禁时,因被害人车辆阻挡,无法顺利通过,两人当即发生了口角。一时气愤的田某伙同车上几人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听到被害人报警,田某等人立即驾车逃离至外地。经鉴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一级。2024年5月,几名伤人者陆续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田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涉嫌故意伤害罪。▲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田某等人六个月至十个月有期徒刑不等。“路怒”不可取,行车路上谨记安全第一, 礼让为先。切忌意气用事,发生纠纷时,动手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