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全部退赔违法所得,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