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草原过牧试点工作,推广“放牧+舍饲”型肉牛、“放牧+补饲”型肉羊、产业融合型、保护草原生态型等四类家庭牧场,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西乌珠穆沁旗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配套措施》《西乌旗2024年设施畜牧业发展行动方案》,评选一批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以及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四类”家庭牧场予以分批公示奖励。现将巴彦花镇“四类”奖励资金牧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函等方式反映。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479-3522501
电子邮箱:xwqnmjstgzx@163.com
附件:巴彦花镇“四类”家庭牧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