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房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北京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重点举措清单,明确了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重点任务,协调小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从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出发,打好“总体战”,完善我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职责,推动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职责贯通联动、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机制,使反腐败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高效,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推动反腐败工作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规范落实相关举措,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走深走实。要结合职责职能,做好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开展法律指导等工作。要不断推动提升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强化执纪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化业务指导,明确权力边界,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处理好每一起涉腐案件,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会议要求,要强化探索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衔接机制。要健全监督贯通机制,利用平台优势,集成运用行政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检查、统计督查等多种监督措施开展协同监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要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双向移送工作形成闭环,形成统一的线索移送路径和标准。要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在协作配合中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限、提高效率。要协同做好以案促治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通过组织专题研讨、会商研究等举措,加强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问题研判预警、快速反应,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把防治腐败的关口前移。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佟刚参加会议,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主管副职领导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清风房山
编辑:张蕊 王晓菊
审核:武宏 武霞 马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