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
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甘政函〔2024〕155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置清水驿至傅家窑公路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24〕88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清水驿至傅家窑一级公路设置夏官营东(K8+672)主线收费站和夏官营北(K13+033)、金崖南(K25+837)、和平东(K30+800)、青白石(K36+900)、什川(K44+242)、忠和东(K54+112)六处匝道收费站。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行驶安全、快速通行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尹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