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31日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治万同志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高水平依法履职行权、高效能聚合代表力量、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漳县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来源:大会秘书处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尹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