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31日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永辉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检察公信力,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漳县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大会秘书处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尹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