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
信用卡消费已成为
人们日常支付的方式
可这种方式
会导致一些人
不顾自身的经济状况
过度消费和透支信用卡
最终无力偿还
近期
泰兴法院高新区法庭
审结一起信用卡纠纷案
被告殷某于2015年4月在原告处申领了银行信用卡,并填写签署了该信用卡申请手续,同意遵守该卡领用合约、章程等内容。被告领取信用卡后,透支消费且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原告多次催收逾期欠款未果,遂向泰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截至2022年3月22日信用卡透支本金15841.14元、利息8663.89元及违约金1496.4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殷某向原告银行申请信用卡,银行审核同意并发放信用卡,双方之间形成的信用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持卡透支资金后,未按信用卡约定期限归还原告透支款,构成违约,应承担民事责任。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信用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已经广泛普及到千家万户,但在使用信用卡时,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其功能,合理使用,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避免陷入债务危机。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透支后如果逾期不还款,不仅是一种违约行为,而且连续逾期超过三次仍未还款将会被纳入征信“黑名单”,影响今后办理房贷、车贷等金融业务。在某些情况下,情节严重的逾期行为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来源:泰兴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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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驾车乞丐 乞丐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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