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南宫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事业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为南宫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各医院,公开招聘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目前在南宫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的编外人员,报考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书;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宫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均含2024年服务期满);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等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5.学历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要求。符合学历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以本科学历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7.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大学专科的岗位。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