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罗说法】林某、邱某等八人落网获刑!

政务   2024-11-07 19:20   福建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毒品

是危害社会的毒瘤

而制毒窝点就是毒瘤滋生的温床

正因如此

打好“禁毒”这场战争

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

今天小罗带您

走进这样一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件

该非法生产窝点

已有8名涉案人员落网获刑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江某(2017年因病死亡)租赁龙岩市新罗区一羊场,伙同林某组织工人搭建工棚、购置制毒生产设备和原材料进行制毒生产。2016年10月,丘某纠集吴某、李某,涂某纠集赖某、陈某,伙同张某在该工棚参与生产制毒物品。

同年10月底,公安机关查获并捣毁上述窝点,现场缴获制毒原材料一批、生产设备一批、运送制毒物品车辆以及含有溴代苯丙酮成分的液体等物品。经鉴定,查获的液体净重2000余千克,折合溴代苯丙酮1100余千克。林某等8人先后于2018年至2024年落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

林某、丘某、吴某、李某、涂某、赖某、陈某、张某8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溴代苯丙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应予依法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其作用和情节,对林某等8人分别判处三年半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八千元至十万元不等。








制毒物品是制造毒品的原料,制毒物品犯罪是毒品犯罪中的上游犯罪。溴代苯丙酮是一种易制毒化学品,是合成麻黄素的重要原料,属于《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强化毒品源头治理,加大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坚决防止制毒物品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制毒窝点,是守护社会安宁的重要之举,任何妄图通过非法制毒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来源:龙岩新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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