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我省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申请条件: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品学兼优,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学生中排名第一,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中前10%以内,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获得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品学兼优,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申请条件:低保、低收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即每年9月初)提交贫困认定材料,对系统认为为贫困生的学生予以国家助学金资助。退役士兵学生提交退役证复印件。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6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般为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时间:学生需在每年的7月15日后利用暑假时间完成申请,在9月底前(或开学报到期间)将贷款回执验证码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汇总后发二级学院资助专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10月10日前完成贷款回执录入。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一)学校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单项奖励金300元。
申请条件:参考《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中(即10-11月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技能赛奖金
参加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学会、协会等机构举办的竞赛类活动获得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的学生可获得学校设立的技能赛奖金,奖金金额300元-20000元不等。
申请条件:学校选派参加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学会、协会等机构举办的竞赛类活动,并获得名次。
申请时间: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即8月底至9月)
(三)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我校勤工助学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
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时间:在读期间
申请时间: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
此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开通了资助热线和资助政策咨询邮箱,方便同学们随时咨询。
资助热线:020-28388102-8141、13826101863
咨询邮箱:gzhmxsc@126.com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会随录取通知书和政策简介一并下发(该表也可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ID:gdsjyt)菜单栏,点击进入“微专题”—“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该表无需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gdsj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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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卢广
编辑|郑姿淇
初审|陈年丽 卢广
复审|申海波
终审|杨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