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乱搭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切实改造提升城乡面貌,塑造安全有序、文明整洁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榕城区辖区范围内违法搭建铁皮屋(棚)的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乱搭建(含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条件、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或消防安全等)的各类铁皮屋(棚)。
二、整治要求
1.已违法搭建铁皮屋(棚)的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并清理物品,逾期未清拆的,将由各镇街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
2.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各类新增乱搭建铁皮屋(棚)行为,一经发现,将由各镇街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将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拆除违法搭建的铁皮棚(房),自觉维护城乡面貌,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配合整治行动并教育引导家人、亲属、朋友和群众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