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贷款利息: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已有部分省份也实施了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也开展了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地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根据省、州教育部门下达的指标,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学生。省内院校学生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学生补助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三江源”异地奖补政策◗
对当年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学校的农牧民家庭学生(包括户籍制度改革中转为城镇户口家庭学生)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城镇户口学生不享受该政策。标准为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专科生一次性补助6000元,分年度拨付和发放。
◖“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助金◗
◖山海情:圆梦助学金◗
2021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民办高校、成人高考及军校、师范、委培等免费、公费生、单考单招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新生。2021年资助总额为16万元,资助名额为全州50名,其中本科生30名,每人4000元;专科生20名,每人2000元。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户籍所在地团县委提出书面申请。
对2021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新生 (军校生、国防生、公费师范生、委培生除外);学生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资助名额为全州30名,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到户籍所在地团县委提出书面申请。
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期间生活费、交通费等其他必要支出给予一定的专项帮扶资金救助,每生每年不得超过就学所在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十个月总和。到户籍所在地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临时救助◗
因学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间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人群(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七类人员)。临时救助额度=当年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家庭人口数×困难延续时限(以月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特殊教育资助◗
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残疾人证》、具有青海户籍、在省内教育部门批准建立的大学本(专)科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资金由省、州、县按照6:2:2的比例,由各级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大专、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根据学制时间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残疾人研究生给予补助10000元学费。对考取一类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活费,对考取二类本科院校一次补助3000元生活费,对考取专科院校一次性补助2000元生活费。到户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
【温馨提醒】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来 源:海北祁连山报
编 辑:宋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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