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民生   2024-11-21 18:36   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现将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及征缴模式

1.缴费档次:2023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105元。故2024年全旗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4863元/月、上限为24315元/月。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分12个缴费档次,各档次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详见附表。

2.缴费方式:按照职能划分,各项社保费的核定及征缴均由税务部门负责。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上的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内蒙古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蒙速办等渠道自主选择缴费,也可持身份证到CBD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缴费起止日期以税务部门收费起止日期为准。

具体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477—8581947。

二、下列人员需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1.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2.当年缴费不足整年的人员:当年曾在单位入职参保,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补缴其余月份的社保费,需到社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在缴纳2024年退休前养老保险费时请直接到税务部门缴费。

3.社保关系转移续保人员:以前在其他旗区参保,今年转到伊旗参保缴费人员,需到社保窗口办理续保业务。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财政补贴标准及补贴发放办法

(一)补贴标准:

1.伊旗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人员补贴标准为7002.72元/年。

2.伊旗户籍且首次参保地为伊旗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4668.48元/年。

3.伊旗以外户籍人员迁入伊旗后,先按1500元/年标准发放缴费补贴。待满三年后的第二年开始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8%/年标准发放缴费补贴。

4.伊旗户籍缴费人员,首次参保地不在伊旗的,若能提供伊旗范围内的房产证明,则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8%/年标准发放补贴,否则按1500元/年标准发放补贴。

5.鄂尔多斯市内、伊旗以外的其他旗区的参保缴费人员,按1500元/年标准发放缴费补贴。

6.市外户籍的缴费人员,全额个人承担,不予补贴。

(二)补贴发放方式:

按先缴后补的办法发放。对于符合享受缴费补贴的参保人员全额缴费后,缴费补贴将在缴费成功后三个月后发放到本人社保卡的银行账号内。尚未办理社保卡的缴费人员,请尽快到银行办理社保卡。已经办理社保卡的缴费人员请不要随意更换社保卡。因特殊原因必须要更换社保卡的缴费人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变更卡号。

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477-8581756

伊金霍洛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

                                 2024年10月9日




来源伊旗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审核 | 王悦

初审 | 张璐

编辑 | 王静


往期精选



习近平: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一次性补贴500元/辆!你的电动自行车换新了吗?

关注 | 今日苏布尔嘎(2024年11月20日)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苏布尔嘎镇发布
苏布尔嘎镇人民政府动态、便民服务、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