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售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对交售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500元定额补贴。其中,对交售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额外再补贴100元。
新车价格=新车定价—定额补贴—旧车折旧费
1.填写回收电动自行车信息
使用云闪付APP,确定定位在本人所在城市,选择“以旧换新”→“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鄂尔多斯市”→“申请补贴”,然后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回收主体名称、旧车车牌号、旧车电池类型等)后提交。注意:上传信息后不可修改。
2.定额补贴券发放
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含销售主体)完成回收流程,将确认的收旧信息返回平台审核。门店审核通过后,查看“我的申请信息”,点击“领券”按钮。
3.定额补贴券使用
个人消费者到市商务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实体直营门店购买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门店通过第三方平台填写购买信息,个人消费者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直接抵扣定额补贴券金额。
活动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1月1日起,多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地实施,包括《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此外,《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也在近日发布。一系列“新国标”从降低火灾风险、提升续航能力等方面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提升。
来源:暖新闻微信公众号
审核 | 王悦
初审 | 张璐
编辑 |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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