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经营,赣州一公寓老板被罚!

政务   2024-10-22 17:32   江西  

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

经营该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

还须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

《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未获得上述证照就擅自经营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蟠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有人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的情况下

擅自经营公寓并容留他人入住

经民警调查核

公寓老板朱某

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

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经营信息

违法为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

目前

违法行为人朱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并追缴违法所得
擅自经营的公寓已被依法取缔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旅馆安全隐患多

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潜在危害
赣州经开区公安将加大检查力度
严肃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请广大旅业经营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做到严格依规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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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蟠龙派出所

编辑:黄敏

编审:吴青

审核:张福源

审定:钟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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