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节了
没钱怎么办
有人选择努力工作
有人却想不劳而获
走上了歪门邪道
……
9月13日
辖区某工地发生铝合金材料被盗案件
损失价值3万余元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刑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过缜密排查
发现吕某飞、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并于9月19日
现经依法查明
9月13日晚上
吕某飞和刘某因快过节了手头比较拮据
便商量到附近工地盗窃材料搞钱
次日凌晨1时许
吕某飞驾车带着刘某来到案发工地后
将该工地堆放的全新铝合金材料盗走
得手后两人将铝合金变卖
共计牟利5000余元
同时查明两人于8月至9月期间
还先后流窜赣县、南康、蓉江等地工地
多次实施盗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吕某飞、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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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工地应妥善保管建筑材料
如条件允许的可安装监控
以及安排专门人员看管
一旦发现盗窃行为或财物丢失
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赣州经开区公安
将严厉打击各类盗窃等违法犯罪
切实保障群众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来源:刑侦大队
编辑:黄敏
编审:吴青
审核:张福源
审定:钟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