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关于印发铜川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财社(2021)34号
1、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给予单位缴费部分50%的补贴调整为 100%。
使用“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申请流程
1、搜索并登录
2、点击“单位事项”,找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或“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3、点击查看“办事指南”
4、点击“在线办事”
使用“秦云就业”pc端申请流程
1、网页搜索“秦云就业企业用工供需平台”
2、点击“找服务”“法人服务”
3、点击查看“立即办理”
联系电话:
1、 铜川市就业促进中心:0919-2839375
2、 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9-3180976
3 、宜君县就业促进中心:0919-8172918
4 、王益区就业促进中心:0919-2185192
5 、印台区就业促进中心:0919-4182857
6 、耀州区就业促进中心:0919-618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