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关于印发铜川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财社(2021)34号
1、对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失败时(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对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4、“40、50人员”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后缴纳不超过缴费基数100%比例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总额2/3的补贴。
一、使用“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申请流程
1、搜索并登录
2、点击“个人事项”,找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3、点击查看“办事指南”
4、点击“在线办事”
二、使用“铜川人社”微信小程序办理流程
1、搜索并登录
2、点击“服务”,找到就业服务板块
3、找到“4050社保补贴”
三、使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办理流程
1、搜索并登录“个人就业服务”
2、点击“服务”,找到“就业创业服务”
3、点击“社保补贴申领”
联系电话:
铜川市就业促进中心0919-2839180
王益区就业促进中心0919-2380480
宜君县就业促进中心0919-8172916
印台区就业促进中心0919-4182857
耀州区就业促进中心0919-280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