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数据局每周工作简报第9期(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文摘   2024-11-10 16:37   四川  


数字泸州


>>11月8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电子信息产业链链长徐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电子信息产业链链长付小平率队到纳溪区开展电子信息(数字经济)产业生态链调研。徐利一行实地查看了纳溪区川南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和中国电信天翼云川南中心建设运营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纳溪区推进电子信息(数字经济)产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徐利指出,电子信息(数字经济)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纳溪区要立足现有基础,聚焦主要问题,锚定目标再努力,坚定不移把电子信息(数字经济)作为支柱产业持续发力,并出台政策、措施予以支持;要对标任务再努力,对标年度目标想办法、出举措,促进任务全面完成;要明确重点再努力,聚焦电子元器件、新型材料、新型数字服务三个细分领域促进产业发展;要营造环境再努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壮大。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肖昌燕参加调研。


>>11月8日,副市长杨长缨主持召开人工智能产业链协同推进工作会,安排研究人工智能产业链协同推进工作及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肖昌燕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我市在人工智能算力设施建设、企业招引培育、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泸州整体实力、特色优势还不够明显。市级有关部门、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一号创新工程”工作要求,结合泸州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任务,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进行全面系统谋划。要积极融入全省产业发展大局,立足泸州比较优势,抓好产业链关键配套、关键环节、应用场景等。要树牢“一盘棋”意识,构建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全力向上争取支持,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汇聚泸州。要坚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要把人工智能有机融入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中去,提升全市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11月4日,市数据局通过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024年信息化项目统筹运维项目招标公告,采购最高限价1437.8万元。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运维,旨在构建统一运维模式,强化运维服务能力,保障政务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增强运维对决策和运营的支撑保障作用。

>>今年以来,市数据局对标国省关于“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数据共享支撑工作。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证照分离”系统操作培训会6次,参训人员达220人次。

>>11月4日,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启动“数字江阳”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期包装谋划工作,向全区53个部门(单位)征集“数字江阳”智慧城市二期建设需求及工作建议。截至目前,已收到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反馈意见12条。



数据瞭望



>>11月5日,省大数据中心组织召开国家标准《数据要素标识规范》编制启动会,各参会代表就《数据要素标识规范》标准草案、数据要素编码规则、标识管理及应用等诸多重要方面展开了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数据要素标识规范》是四川省首个牵头起草的数据领域国家标准,对建立健全我国数据要素标识的编码结构和规则,促进数据要素规范化管理、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与共享、支持数据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数字广州建设总体规划》,这是广州首次从顶层设计维度,高标准、多角度、全方位描绘“数字广州”发展蓝图。

《规划》提出,到2030年,力争建成数字中国标杆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全国领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效显著,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形成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展望2035年,力争成为全球数字科技及产业创新高地,数字活力全面激发,数字基础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准。

>>11月6日,第五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高新周系列活动启动暨“数据要素×”与智慧城市全域数字化专题培训在成都高新区举行。此次活动将全方位展示四川在智慧城市、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丰硕成果,挖掘前沿数字产业项目,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总工程师王丹琛做了题为“数据要素流动推进智慧城市深化发展”的专题培训,分别从发展趋势催生新需求、智慧城市新应用、数据要素流动模式转型、智慧城市建设新设计、智慧城市生态化运营保障5个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分享。



数据前沿



>>科学认识和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重要力量,数据正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之外新的关键生产要素,而数据资产正成为21世纪企业最重要的资产。

资产是具有经济价值和潜在收益的资源,数据资产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和未来收益的数据资源。作为记录经济活动信息的载体,数据资产是产生于经济活动的副产品,主要价值在于缓解或消除经济决策中的信息不对称与不确定性,提高决策的效率和精准性,从而促进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数据资产化是将数据作为一种资产进行管理运营的过程。它有计划地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分析和应用,从而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化的生产方式和经济模式的变革。数据资产化对于赋能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数据资产化使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可以发挥提高其他要素生产效率的倍增放大效应、优化不同要素之间资源配置的叠加聚变效应,从而使得数字经济较传统经济范式具有了“升维式”向上发展空间。

区别于其他类型的传统资产,数据资产具有一些独有的特性。一方面,数据资产是经济活动的副产品。数据资产价值更多取决于特定使用场景和用户,具有高度的私人性,缺乏市场公认的共同价值。另一方面,数据资产具有非竞争性。数据资产可以无限复制和重复使用。正是因为这种非竞争性,数据共享和流通才能够带来收益递增效应,多个数据资产的整合才可以带来远比单个数据价值之和更大的总体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因此,数据的使用往往比数据的所有更加重要。

鉴于上述特性,数据资产化需要更多地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模式和生产关系变革。当前,全球数字经济中数据资产化越来越从原始数据买卖的直接交易方式向高度场景依赖、基于数据易货交易的间接交易流通方式转变。典型的方式就是用户贡献自己的数据以获取免费或者较低的价格使用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等数字服务。与之相对应,这种由三方主体参与的双边市场平台经济已经越来越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产化的重要组织形式。数字经济时代,依托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化组织方式,平台使得供给方和需求方能够高效便捷地匹配,及时、准确的数据智能大幅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成为市场中资源整合和价值共创的主要调节机制。

近年来,随着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建设以及行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开展,许多地方和行业产生了大量的公共与企业数据,然而这些数据散落在各个部门和企业,没有形成一体化的数据市场,无法发挥数据的规模效应和收益递增效应。要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大力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和行业龙头型企业发展全域数字经济平台与产业链数字平台,整合全域、全产业链数据,构建“平台+应用”的平台经济生态。



数据观察



>>立法为人工智能行业发展系上“保险绳”

人工智能正加速改变着产业、社会和世界,成为当前国际技术竞争与规则竞争的关键领域。国务院公布的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亦明确“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强化对人工智能的立法保障,既要注重“治当下”,还应兼顾“谋长远”,既要解决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也要从宏观上把握促进和规范的尺度,在法治轨道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在推动科技跨越式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产力整体提升等方面的巨大驱动力,不断优化和改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思路,不断划定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底线”和安全“红线”。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促进了人工智能技术推广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重视通用人工智能发展,营造创新生态,重视防范风险”。2023年7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协同联动,构成了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的“三驾马车”。

总体来看,我国对人工智能的治理已经形成了独特的规范方式和治理模式,即依托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主体责任渐次展开,并以提供者主体责任为规范主线。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专门法规,但尚未形成通用立法和治理框架,必须加强前瞻性研究,建立以人工智能专门法为主、相关法律法规为辅的法律规范体系,在重视防范风险的同时,充分重视行业公约、伦理规范等“软法”作用,最终实现人工智能规范与发展的动态平衡。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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