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潍坊李某臣,男,1989年生……

时事   2024-12-29 20:11   山东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兴洋与被执行人李国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国臣,男,1989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安丘市新安街道西仓村9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0784198902113318。
悬赏案件:(2024)鲁0784执3899号
执行依据:(2024)鲁0784民初225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10786.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本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报酬人民币1000元。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悬赏金为提供线索后执行到位金额的10%。两人以上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经查证,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属实的,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系本院已经查实掌握的,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具有不具备处置条件的情形,最终无法成功处置的。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如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或者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联系电话:苏法官 18365669092   0536-4253925
(举报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本院对提供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本院再次督促涉案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积极主动与本院联系,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安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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