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外雇电工昏迷在窨井,2名安全员竟先后盲目施救,结果不仅外雇电工没救上来,2名安全员也1死1伤。这是吉林省扶余市三岔河镇金谷加油站“8·9”一般窒息事故暴露的问题。这并非孤例,近年来,安全员违章操作,甚至引发事故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线组织者,是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者,本应是企业最懂安全的人之一。然而,笔者了解到,因为一些企业仍存在“搞安全只有负担没有收益”的观念,为降低人力成本削减安全员编制和薪资待遇,给安全管理部门配备随意拼凑、良萎不齐的“草台班子”,为企业发展埋下“炸弹”。这类人员往往都不具备相应能力。总结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能力水平不足。当前,绝大部分企业都要求安全员持证上岗,然而实际上,个别安全员虽通过考试拿到证书,但并未掌握实操技能,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仍属于“门外汉”。笔者到某汽车改装企业检查时询问一名员工,其所在的岗位有何风险,该员工表示“没有啥风险”,进一步询问该企业安全员,竟得到一样的答案。然而,这个岗位涉及多项机械伤害风险,稍有不慎便会造成事故,甚至导致人员伤亡。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员承担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等职责。每一项都需要专业能力支撑。倘若安全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履职尽责从何做起?二是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需要强化安全意识,因为很多违法违规行为不会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来,“躲猫猫”式逃避监管的情况十分常见。作为安全员,只有在一线认真排查,才能发现真正的问题和隐患,但一些安全员并不具备这样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笔者在检查中发现,某商场店铺为安装广告牌进行电焊施工,施工人员没有特种作业证。经询问得知,施工方向商场管理方提供的人员证件,与现场作业人员根本就不是同一人。而该商场安全员只看了证件,未到现场核查,就签发了动火作业证。三是定位严重偏差。安全员是企业的安全“守护者”、隐患“啄木鸟”,但一些安全员对这一职责定位存在严重偏差,认为这个岗位就是为了应付应急管理等部门检查,自己就是个接待人员。日常就干点转发信息、传达要求等出工不出力的活儿,不肯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等具体工作上下功夫。一些安全员在隐患排查时避重就轻,要么查不出问题隐患,要么查出的都是小问题。一些安全员在检查“关系户”承包商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根本管不了。检查形同虚实,企业不出事实属“运气”。安全员至关重要,必须得让有能力的人干,也必须保证有能力的人敢干。这需要企业转变观念,真正视安全为发展的生命线,加强安全管理部门建设,出台安全员激励机制,明确职责权限,提高其待遇地位。政府部门要完善政策保障,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搭建区域安全员信息交流平台。对中小微企业,在作业管理、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等方面提供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安全员快速成长。在安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中,更加注重对实操技能的考核,等等。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11月9日三版 原标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岂能配“草台班子”》责任编辑:樊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