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和《西咸新区(直管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陕西咸教体发〔2024〕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以执行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入学办公室(地址:秦汉小学教学管理中心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33136588。由教学管理中心负责招生入学日常工作。)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符合我校招生政策,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进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上报新区教育体育局,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教师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其他群体入学。
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
招生计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新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学籍管理。
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汉小学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