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文摘   2024-10-18 09:26   江苏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统计法》修改,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必将从制度上法律上有力推进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新修改的《统计法》更加强调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更加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更加聚焦维护统计法定职责履行。

10月14日,市统计局党组专题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10月16日,市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各板块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军领学了新修改的《统计法》,并就扎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统计部门要深入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基本内容,推动统计法治精神入心见行。要强化责任担当,周密部署推进,扎实做好学习宣传,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氛围。要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统计法治理念,提升统计法治水平,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来源:统计执法监督局

编辑:孙  艳

审核:杨忠民  林  娜

发布:宁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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