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府统计指标体系中,与消费相关的统计指标主要有三类,即最终消费支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通过国民经济核算得到,是指常住居民和政府部门为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和社会需要花费的货物和服务支出。
通过对住户开展抽样调查得到,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
通过对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开展调查得到,指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这三类统计指标从不同维度反映了消费的发展变化情况。
最终消费支出主要反映拉动经济增长“三大需求”之一的消费需求总量,以及消费需求在最终需求中所占比重情况。
2023年最终消费支出70.1万亿元,反映了全年居民和政府部门的货物和服务消费支出。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主要反映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消费支出,与人们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
2023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万元,包括居民在食品烟酒、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八个类别的消费支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反映的是消费品市场运行状况。
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万亿元,其中商品零售额41.8万亿元、餐饮收入5.3万亿元,反映各类商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单位向居民以及社会集团销售的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消费品总额。
如何正确使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分析判断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是“零售”而非“消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是零售活动,主要用来反映消费品零售市场的发展情况,分地区数据可用来反映一个地方的商贸流通状况和商业发达程度。
该指标的主要用途有三个
一是反映国内消费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地域分布情况;
二是反映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对实物商品(包括餐饮服务)消费需求的变化趋势;
三是反映经济景气状况。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是否反映电商平台的销售情况?
来源:统计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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