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摘   2024-10-21 20:01   吉林  


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昌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招录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10人,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员、灭火救援战斗员等相关工作,负责消防车驾驶、灭火救援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
(一)执勤消防车驾驶员:要求男性,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东昌区户籍或常住人口,年龄在21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6年9月至2003年10月。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工作经历者,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4年9月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具有B1以上驾驶资格证(A3驾驶证除外),具备3年及以上驾驶工作经验。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消防救援车辆驾驶、车辆器材装备维护保养,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灭火救援战斗员:要求男性,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东昌区户籍或常住人口,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消防工作经历者,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4年9月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头脑灵活,善于操作器材装备,日常工作主要为:参与一线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
特别提示: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6.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7.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精通照相、摄像、视频剪辑、办公软件和CAD软件者、精通文字材料等有特长者,优先招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及其他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的情形)、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非正常离职的;
9.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精神疾病史、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三、招聘相关程序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和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00时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10月22日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体检时间:2024年10月24日
2.报名地点: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昌路消防救援站(地址: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路1243号,东昌路与光复路十字路口西行100米)。
3.报名咨询电话:15044552405
4.具体各阶段考核时间及事宜,如有调整将以电话或微信群通知所有报名人员,电话未接通或未按时参加考试和考核的,视为本人弃考,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部队服役期间所获得荣誉和奖项的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3日内由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出具的纸质版个人征信报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2张和填写准确完整的《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登记表》2份、健康承诺书1份(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附件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技能和体能测试
1.体能考试。科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共5项,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体能考核标准表(附件3))。   
2.技能考试。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参加驾驶技能考试。驾驶技能考试委托地方专业驾驶培训机构进行,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合格的进入面试等之后环节。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刻意参加考核的,出现人身安全问题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
1.驾驶员按照驾驶技能占60%+体能占20%+面试占2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
2.灭火救援战斗员按照体能占60%+面试占4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报名人员不得隐瞒自身疾病情况,体检工作应贯穿工作始终,如有工作前带有疾病不适合本岗位工作,应随时予以辞退。
(七)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昌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与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于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阶段性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和日常表现由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四、相关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
2.单位全额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服装费、伙食费。
3.工作时间实行每上4天班(96小时)休息2天(4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下,以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确定的聘用人员,有2个月试用期(其中封闭集训1个月),试用期不缴纳保险,试用期结束后签定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成绩和日常表现由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二)其它待遇
1.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国家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体检标准;
2.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三)报考人员须关注《东昌发布》网站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此公告由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通化市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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