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医保局最新公告!

民生   2024-11-02 21:53   北京  


医保基金
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而近年来
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现象时有发生



11月1日
唐山市医保局发布最新公告

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举报定点医药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拉拢困难群众住院、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医疗文书、为非定点医药机构代刷医保结算、串换药品、倒买倒卖药品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查实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举报电话、邮箱及邮寄地址如下:

那么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具体是指哪些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套取医保资金;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不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


(1)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或以日用品、保健品以及其它商品串换为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销售,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伪造、变造处方或无处方向参保人销售须凭处方购买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3)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和范围向参保人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4)不严格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或明知购买人所持系冒用、盗用他人的,或伪造、变造的医保凭证(社保卡),仍向其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5)与购买人串通勾结,利用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社保卡)采取空刷,或以现金退付,或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手段进行兑换支付,骗取医保基金结算;
(6)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7)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参保人员


(1)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职业骗保团伙


(1)违反医保政策,帮助非参保人员虚构劳动关系等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如鉴定意见等骗取医保资格;
(2)非法收取参保人员医保卡或医疗保险证件到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刷卡结付相关费用或套现;
(3)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到医院办理虚假住院、挂床住院;
(4)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来源:“唐山那些事儿”综合整理自唐山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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