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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条件是什么?
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应届毕业生(考取师范、军事、定向委培、农林专业等免交学费且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
资助内容和标准:
学费----考入本科段院校合并调整为每年6000元/人;2.考入专科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每人每年资助学费5000元/人;以上学费资助最长4年(医学专业除外)至大学本科毕业。
生活费----在资助学费的同时,将受助大学生按照全额城市低保标准,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月资助生活费;生活费最长资助4年(医学专业除外)至大学本科毕业;不符合学费资助但符合生活费资助的学生也纳入全额城市低保范围,享受生活资助;生活费资助标准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