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妓女,1933年的《青岛指南》里介绍:
青岛华妓,有南北之分,南妓谓之南班,北妓谓之本地班。
南妓大抵来自扬州、徐州、镇江、淞江、苏州等处,北妓则以日照人为最多,其来自济南、胶州、即墨、天津等处者,亦有相当数额。
妓女由父母翁姑或丈夫等,因生活所迫,送往妓寮合伙营业者,谓之“搭班”,夜度资四六分派,妓女得四成,班主得四成,娘姨、龟役得两成。此辈妓女,衣饰均须自办,入班之初,必须向班主先借垫款,名为押账,利息甚大。故妓女搭班,名为四主分折,其实妓女所得,除衣饰、利息及其他一切应用物品外,不及二成,亦可为苦矣。
妓女由班主价买,身体归班主支配者,谓之“本班”,夜度资尽为班主所有,妓女只能于出局时略支一二角车费,即平时零用,亦全靠客人给予也。
上世纪20年代青岛名妓杨小五(源自1929年《支那风俗写真贴》)
黄岛路上的“德兴里”和“宝兴里”,里院建筑保留较好。
“德兴里”位于黄岛路65号,“宝兴里”是黄岛路68号,这也是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才更名的。一街之隔的两家三等妓院,其正门恰好相对,可以想象当年的竞争有多热闹,如果再加上四方路至芝罘路仅仅一百多米的距离,还有更知名的“平康东里”和“平康五里”,一条黄岛路,旧时的喧嚣杂乱可想而知。
1939年的四方路街景,左前方建筑即为“平康东里”。
“平康东里”乐户明细
如今“苟不理”所在的建筑,四方路19号“平康东里”,亦曾是旧时岛城一处有名的风月场所。1934年11月,“平康东里”大楼完成建设,该建筑由俄国建筑设计师尤力甫设计,内部有三处天井,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四层。“平康东里”的知名度虽然比不上现在的“平康五里”,但其妓院乐户等级却是最高的。
“平康东里”之称也是在这座建筑建成后再度命名的,1925年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警察厅整顿娼妓,设定了几处合法经营的妓院,其中就有金乡路上的升平一里。后因升平一里的房屋过于陈旧,不堪居住,在四方路19号里院建成后,“平康东里”遂迁移至此。
1937年,全青岛的中国妓院在黄岛路17号“平康五里”成立了“妓馆公会”,会长由“天香楼”乐户班主王子英担任,会员209人,均是名妓院班主,各会员均要交纳会费。
1934年2月18日《青岛时报》,平康五里定期开业的新闻。
1939年黄岛路“平康五里”旧影
第二行为人数,第三行为价格。
“平康五里”开张后,迅速成为青岛最繁盛的妓院之一,1935年《青岛风光》中介绍,作为二等妓院的平康五里内有乐户20家,妓女109人,知名乐户有天香楼、艳芳书寓、同庆书寓、福祥书寓、凤喜班、连升班、同庆班、艳红班等。二等妓院价格上有所低廉,加之建筑及装修风格新颖温馨,所以开业伊始就是生意红火。没多久,天香楼就升到了乐户一等。
通过本次考证,第一次发现了曾被多位作家名士描绘成“老青岛第一美女”、传说中“于小脚”的真实照片。此时的她年过半百,虽无法看到年轻时的样子,不过这张珍贵的照片足以为很多人解惑。关于她的一些实际信息还会在后期的文章中单独予以介绍。
在一份《青岛市解放后封闭妓院取缔娼妓制度的工作》资料中,也终于看到了“于小脚”的信息:
班主于文卿,(女,外号“于小脚”,被枪决时55岁),自1922年起就以娼妓为业,先后在金乡路、冠县路、黄岛路开办了暗娼和乐户金玉班、丽华班,共租买、拐卖良家妇女近200名,并以木棒打、烟签刺、火钩子烙等私刑残酷虐待妓女,强迫妓女接客,解放后,又积极配合国民党残余匪特,大肆进行反动迷信宣传,罪行严重,民愤极大,被处以死刑。
1939年“平康五里”旧影。
随着近代文明的发展,妇女解放思潮的渐次兴起,娼妓的悲惨境遇备受关注,在此背景下,成立不久的南京国民政府也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废娼运动。要求各大城市政府停止向娼妓征税,鼓励她们从良,从事其他正经行当。但因政令不通,财政支持不足,娼妓改造后的无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之不久后的国际经济危机,所以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1932年,青岛社会局编《青岛市社会局业务特刊》:
在响应废娼运动的号召中,作为当时国内一线城市的青岛也是力度颇大,许多措施走在了国内的前列。
1932年3月19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了《厉禁烟赌暗娼奖惩办法》,对诱引良善妇孺从事娼妓活动或介绍卖淫者,从警察内部开始进行审查考核,并实施不同的奖惩办法。
1932年的《青岛市社会局业务特刊》中还有如此描述:
虽然后来的废娼运动销声匿迹,但在青岛的娼妓文化学习却延续了下来。上世纪30年代,沈鸿烈主政青岛期间,除了城市发展迅速之外,对教育亦是非常重视,不仅是小学教育,还特别加强成年人的国民教育,设立民众教育馆、职工补习学校、女子补习学校等全市各行业都要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进行教育补习,连妓女也不例外。1934年9月25日开学的青岛市市立女子补习学校中,“平康五里”也成为第一女子补习学校(平康东里)的分校。
《沈鸿烈主青施政见闻》中描述:“当时青岛领有开业执照的妓院,社会局指令各里务于1933年第一季度,筹办女子补习学校,由政府出资聘请教师,提供校舍,各里(指平康里,即妓院)班主,为妓女上学提供方便,学生上课,一律穿着制服,不得无故缺课”。 到1935年,已有女子补习学校三所。
1933年,年轻的臧克家在国立山东大学读书时,在两位舍友的鼓动怂恿下闯入了一次“红灯区”平康里。臧克家目睹了她们的生活惨状,“痛苦、惊异,悲伤”。他这样描述自己第一次去妓院的场景:“有一天,我跟他们去了。初到一间会客室,出来一个花枝招展的青年女子,脚步轻盈,满脸堆笑,问了我们每个人的‘贵姓’,临到我时,说了一声‘臧官’,我含羞地低下了头。坐了一会,十分局促,我就催促着要走。”后来便有了《神女》这篇佳作,臧克家的目的是“用诗笔给她们的命运画一幅像。画外表,也画精神”。这一年,臧克家第一本诗集出版,其中就收录了《神女》,并得到了茅盾先生的赞扬。
海关后的“平康二里”,同样消失在小港湾改造中。
1949年青岛解放后,由于面临复杂的敌情和全国范围内的镇反运动,最初时期,公安机关对妓院仅是采取了“有计划的限制和逐步取缔”的方针及相应管理措施。制定了《妓院乐户禁止事项》,依次实施严格管理。至1951年8月,全市妓院已由解放初期的10处减至6处,乐户由147户减至84户,妓女由271名减至100名。
1951年10月,市人民政府依据共同纲领第六条的规定精神,接受青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会议的提议,决定将全市残存的妓院乐户全部予以取缔,对妓院班主、领家、老鸨和妓女、暗娼游妓分别予以惩办和教育改造。
有关的风月故事就此成为了历史,后海沿的“东海楼”、海关后一带的“平康二里”、“平康三里”,四方路的“平康东里”、黄岛路的“平康五里”与德盛路的“平康六里”等风月场所,经过清理改造后,也以民居的形式成为了普通市民的居所。
网络图片
旧社会青岛的风月故事彻底成为了历史,反映了旧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畸形发展的服务业。如今,曾经的旧迹很多已消失于城市的改造进程中,那些青楼往事,亦只能从老照片及东拼西凑的文字中找寻了......
文章参考:
1940年,青岛特别市公署总务局编辑《青岛特别市公署行政年鉴》
《胶澳志》、《沈鸿烈主青施政见闻》、《青岛市解放后封闭妓院取缔娼妓制度的工作》、青岛市志、青岛档案信息网等
感谢文史学者贺伟先生、邹勇先生珍贵资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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