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筹建

财富   2025-01-04 22:12   上海  

1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信息显示,同意筹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公告还称,筹建期间接受江苏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江苏金融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2024年9月,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江苏省联社”)公布的《关于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指出,江苏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提案,决定在江苏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暂定名),成立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在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获批筹建之前,多个省份农信改革方案落定。其中,浙江、河南、山西、广西、四川选择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作者:孙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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