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以下简称《建设指引》),意味着我国开启新一轮以数据为中心的数字基础设施布局,相应的建设步伐也将“提速”。
《建设指引》提出,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体系,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对此,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表示,《建设指引》的发布,一方面给出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总体架构,明确了它的结构组成,另一方面也在顶层框架设计之下,留足了实践探索的空间,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数据“新基建”迎风而起
《建设指引》指出,纵观人类经济发展史,每一轮产业变革都会孕育新的基础设施。农业经济时代,基础设施主要是农田水利设施。工业经济时代,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电力系统等成为关键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时代,网络设施、算力设施、应用设施等构建了数字基础设施。
“当前,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催生新的技术—经济范式,重塑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向数据基础设施延伸和拓展。”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进一步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对于支撑数据基础制度落地、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指引》明确提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角度出发,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是集成硬件、软件、模型算法、标准规范、机制设计等在内的有机整体。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在国家统筹下,由区域、行业、企业等各类数据基础设施共同构成。网络设施、算力设施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紧密相关,并通过迭代升级,不断支撑数据的流通和利用。
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
记者注意到,《建设指引》提出了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等5大重点方向。
其中,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方面,《建设指引》提出,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
同时,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字身份体系,规范身份标识生成、身份注册和认证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资产凭证、交易凭证结构、生成与验证机制,支持利用区块链、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手段提高凭证的可溯性和信任性。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交互接口,实现数据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参与主体、第三方服务更大规模接入。建立与IPv6等网络标识兼容的数据标识体系。建立数据目录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
打造“算力底座” 推进算力资源科学布局
《建设指引》提出,推进算力资源科学布局,推进东中西部算力协同,推进算力与数据、算法融合创新,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以及推进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协同等5方面工作,合力打造“算力底座”。
其中,推进算力资源科学布局方面,加快推动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异构算力的绿色发展、有机协同。促进各类新增算力向国家枢纽节点集聚,强化枢纽节点国家算力高地定位。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监测调度平台。探索采用存算分离架构建设新型智算中心和新材料大数据中心。
推进东中西部算力协同方面,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和需求地之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引导电信运营商等提升“公共传输通道”效能,推进算网深度融合;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方面,推动实现“瓦特”产业向“比特”产业转化,强化枢纽节点与非枢纽节点的协同联动,支持绿电资源丰富的非枢纽节点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加强大型风光基地和算力枢纽节点协同联动,把绿色电力转换成绿色算力。积极推进风光绿电资源消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数据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ZB(泽字节),同比增长22.44%。在算力方面,至2023年底,全国2200多个算力中心的算力规模同比增长约为30%。我国的海量数据优势正转化为国家竞争新优势。
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司长杜巍此前表示,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基础制度落地和数据高效开发利用的基础承载,是全面促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持续推进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