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一案,清澈一域!

政务   2024-12-12 20:57   云南  

行政公益诉讼

12月12日上午,隆阳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在潞江镇公开开庭审理了辖区首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隆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该案受理后,隆阳法院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磋商,并到案涉河流现场勘察,督促被告履行法定职责。

(上图为9月受理案件后到现场勘察)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进行答辩,并当庭举证、质证、认证。为促进全面担责,经合议庭评议,依法判决责令公益诉讼被告继续履行法定职责。当庭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均无意见,表示不上诉。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及当地干部群众旁听了庭审。

自2023年培树“隆法护绿”品牌以来,隆阳法院持续做深做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设立坝湾、赧亢、芒宽、百花岭4个生态资源司法服务点,推动生态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落地百花岭管护站,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补偿模式。
此次审理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织密扎牢“四位一体”立体司法保护网络,引领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丰富“隆法护绿”品牌内涵的重要一环。
供稿  张   芳
编辑  胡艳君
一审  张   芳
二审  胡艳君
三审  杨瑞荣

崇德   尚法    敬业   清廉


隆阳法院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我们

隆阳法院
搭建法院信息对外宣传平台,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法院,对外宣传、展示法院形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