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保障中心以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导向,印发《安康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停车管理规定(暂行)》《安康市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收缴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固牢集中整治成果,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近年来,随着保障政策修订,公租房保障对象拥有车辆标准有着明确规定,但社会车辆、超标车辆长时间在公租房小区频繁出入及停放,不仅给管理带来不安全因素,也容易造成社会焦点舆论。为规范公租房小区车辆管理,让国有资产发挥效应,市保障中心以集中整治为契机,积极开展保障房小区车辆停放排查,并依据《安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小区管理现状,制定出台了《安康市市本级公租房小区停车管理规定(暂行)》制度,明确拥有车辆标准,登记停放要求,界定物业服务范围,约束住户停车规范。
按期缴纳房租,是保障对象应履行的义务,也是确保保障房运维资金的有效归集途径。近年来,无故拖欠公租房租金,违反公租房合同约定,造成国有资产不能得到有效管控的问题时有发生,为彻底化解租金收缴难问题,市保障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方法措施,通过充分研究讨论,制定印发《安康市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收缴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夯实保障对象按期交租责任,明确租金缴纳规定,通过短信提醒、书面告知、行政处理等途径对拖欠租金行为进行催收催缴,为有效归集租金、保障房后续运营管理资金提供有力保障。
据市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将结合运营管理现状,出台《公租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对准入、退出、物业服务、动态管理、审核复核等事项进行明确,堵塞制度管理漏洞,维护保障对象合法权益,提升管理质效,促进保障房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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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延禄 编辑| 张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