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方案如下↓↓
方案一
运营租价:基本起步价2公里(含,下同)7元;2公里—9公里每500米租价1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9公里(含空驶费)以上每500米租价1.5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
夜间载客租价:夜间23:00点至次日早晨6:00点时段运营为夜间行驶载客,上浮40%。
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在3分钟以内(含3分钟)不计费,每超过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
出租车过路过桥通行费: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还贷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乘客承担。
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每单次运价加收5元。
方案二
运营租价:基本起步价2公里(含,下同)7元;2公里—-9公里每500米租价1.5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9公里(含空驶费)以上每500米租价2.0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
夜间载客租价:夜间23:00点至次日早晨6:00点时段运营为夜间行驶载客,上浮40%。
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在3分钟以内(含3分钟)不计费,每超过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
出租车过路过桥通行费:出租车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收费还贷公路、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均由乘客承担。
春节法定假期期间每单次运价加收5元。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