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余江区市场监管局每月开展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推出食品“红黑榜”制度,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全民参与监督、社会共治管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将11月食品“红黑榜”予以公示。
★红榜:余江区张贤章零食店
地址:鹰潭市余江区邓埠镇竹器巷沿河南路149号
上榜理由:
证照公示齐全,店内环境干净整洁、卫生良好,商品摆放井然有序,明码标价,食品摆放离地隔墙,特殊食品分区放置。
▼黑榜:余江区友佳便利店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华源星城9幢101号
上榜理由:
店内食品未做到离墙离地摆放且摆放杂乱,三防设施不到位,卫生条件较差,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证照存在脏污。
对于红榜店家,如在公示期内出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区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撤出红榜单。对于被列入“黑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黑榜发出一周内整改;整改完毕经区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撤出“黑榜”;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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