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16岁少年肇事逃逸......

文摘   2024-11-19 14:40   江西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话题
一直被大家所关注
关于骑行交通安全
余江交警再三强调
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可驾驶自行车
而驾驶电动摩托车
需要年满18周岁
并依法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证

同时未成年人判断力易发生偏差

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自制能力

需要家长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6岁少年骑行电动车肇事逃逸




11月8日晚,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城东小区门口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电动车撞倒一名行人后便离开现场。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经了解得知该电动车在肇事逃逸后沿马鞍岭大道离开,伤者没有看清楚车辆号牌和驾驶员外貌。

▲事故发生后,宇某直接离开了事故现场
民警通过排查和综合分析,最终锁定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有重大嫌疑。经确认驾驶员为16岁的宇某,民警遂通知家长次日携其前往事故中队处理。

    ▲宇某指认事故车辆

    经询问,刚满16周岁,当天晚上发生事故后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由于其肇事逃逸,需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未满16岁的孩子
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
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
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
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不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购买电动车、摩托车,更不要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孩子。


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切不可随意离开现场,更不可逃逸,作为父母要将一些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告诉自己的孩子,这样既是让孩子知道法律的底线,也是让孩子不要因为一时糊涂,犯下本可以避免的错误。

有难题,上“余江发布”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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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余江交警
编辑:张琪   编审:彭高阳  审签:饶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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