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治日报》刊登文章《行政复议高效便捷让群众可感可及 天津蓟州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架起和谐连心桥》,报道了蓟州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层级监督作用,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情况。
今年4月,一张《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让家住天津市蓟州区的杨大爷心中满是委屈:“明明是我有理,镇政府怎么说对方是正确的呢?”带着不解与怨气,他来到蓟州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蓟州区司法局审查发现,镇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等问题。随后,蓟州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向镇政府依法阐明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镇政府撤销了行政行为并重新处理此事,杨大爷撤回复议申请,该案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这虽是一件小事,却体现出‘复议为民’的宗旨。”蓟州区司法局局长曹洪敏近日介绍说,在依法强化个案纠错的同时,该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层级监督作用,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提升办案质量
去年11月24日,蓟州区司法局就辖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组织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陈述意见、进行申辩。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现场观摩听证会,借此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依法行政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为此,蓟州区司法局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纳入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头雁效应;面向政府职能部门分管法治领导及工作人员、各镇街政法委员等160余人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广大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水平。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到镇街村居、企业广泛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信任度。
为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蓟州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其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法治工作的副区长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统筹部署委员会工作;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担任特聘委员,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同对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在‘智库外脑’以及专业力量的助力下,蓟州区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得到提升。”曹洪敏说。
助推案结事了
一直以来,蓟州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质化解建议函》成为他们路径探索的一大亮点。
去年8月,乙某报警称,在某平台直播间遭到甲某、丙某、丁某的辱骂。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甲某、丙某、丁某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利用某平台直播间骂人,依据法律规定,对三人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三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审查发现,当事人之前并无深层次矛盾,如果只是简单地作出处罚决定,反而不利于化解纠纷。”蓟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科科长邵煜介绍说,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复议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全区首份《实质化解建议函》,建议有效促进案件当事人和解。
此后,经过多次沟通,甲某、丙某、丁某诚恳地向乙某赔礼道歉并给予赔偿,双方达成和解,三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公安机关对三人批评教育后,不再执行拘留的行政处罚。
探索从未止步。蓟州区司法局印发《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机制(试行)》,做到“即收即调、愿调则调、能调尽调”。同时有效整合司法行政机关资源优势,牵头2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涉案单位、法律顾问等,实现解决行政争议关口前移、触角延伸。
蓟州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利表示,要全面准确识别当事人法律诉求背后的动因,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最大限度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多方良性互动
行政复议工作需要多方面的良性互动才能发挥更大效能。蓟州区创建“行政复议+N”(“行政复议+信访”“行政复议+法院”“行政复议+检察院”)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在调争解纷上打好“组合拳”,弹好“协奏曲”,共绘“同心圆”。
今年5月16日,蓟州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围绕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共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深化多元联动解纷工作、加强同堂培训工作等方面,聚焦工作中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沟通交流。
5月17日,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和蓟州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办理案件时及时沟通,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坚持支持与监督、监督与保护并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同时,蓟州区司法局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探索建立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信访导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机制,助力信访法治化工作。
为有效解决群众“多头找、来回跑”问题,蓟州区司法局持续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流程,开通网上邮箱,畅通行政复议“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实现行政争议多类型、多端口、多形式受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办好事,数据“跑路”办成事。
今年1月至10月,蓟州区司法局共接收复议申请427份,同比增长299%,行政复议案件平均办案期限44天,比法定期限缩短超四分之一,最快的3天结案。
“未来要不断更新办案理念、提高办案能力、优化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对复议高效便捷可感可及。”曹洪敏说。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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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璞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