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栏目播出,报道了天津仲裁委推出流动仲裁庭,在企业园区、社区等设立仲裁庭,实现就近立案裁决和调解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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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仲裁委推出流动仲裁庭,在企业园区、社区等设立仲裁庭,实现就近立案裁决和调解。近日,河北区流动仲裁庭正式揭牌。
两家航运企业,其中一家把船租给另一家,租金200多万元,租赁方效益不好一直拖欠租赁费,现出租方拓展业务急需资金,几次找到租赁船的公司,可对方一直不还钱。了解案情后,天津仲裁委挑选了三位擅长裁决海事海商案件的律师作为仲裁员,他们从合同中发现,赔偿责任中明确规定,欠款企业固定资产会被抵押。仲裁员将此作为突破口,说服租赁方归还欠款,否则影响后续经营和信用。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在一年内分12期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双方对调解结果满意,本案实现案结事了。
前不久,天津仲裁委走访得知,河北区航运企业集中,仅望海国际大厦中就有50多家,很多企业有就近得到法律服务的需求。于是仲裁委设置流动仲裁庭,设联系电话、值班人员对企业需求做记录,天津仲裁委根据需求定期派人员上门服务。刚刚裁决完毕的两家企业就在一栋楼,流动仲裁庭也设在这儿,双方不出楼就解决了纠纷。
企业负责人表示:“除了帮我们调解纠纷之外,流动仲裁庭还可以帮助审核合同合不合规,帮我们企业规避了很多风险。”目前,天津共有自贸区、河北区两家流动仲裁庭。今后仲裁委将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调解企业纠纷。
下一步,天津仲裁委将继续对接市内的其他行业要素集聚的地区,根据各区需要再设立流动仲裁庭,满足当事人服务上门的需求。
来源:天津新闻
责编:刘甲林
编辑: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