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旗县区 | 项目名称 | 开发企业名称 | 具备办理的楼栋 |
1 | 科尔沁区 | 华申名都(东区) | 通辽市华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3A#、5-9#、11#-13#、13A#、15#-19#楼 |
2 | 开发区 | 金地塞纳城 | 通辽市胶建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楼、地下车库 |
业主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需准备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核税需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离异的还需提供结婚/离婚证明、未成年子女无户籍信息的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可选择填报《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新购非住宅只需提供权利人身份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不动产销售发票(持收据换取)、税费缴纳凭证(现场缴纳)。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备注:
来源:通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推荐阅读
@通辽家长,紧急提醒!近期高发!事关孩子…
再次爆发!今明两天可能还有……
点亮以下图标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