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比例提高
80周岁及以上社会老人提高至80%
60—79周岁的社会老年人补贴50%,自付50%; 80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补贴比例提高到80%,自付20%。 社会老年人补贴上限均为每户3000元,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不变。
手续简化
可由亲属和养老服务人员等代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各地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需求和实施情况,将老年人家庭适老辅具配备申请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10日,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配备申请时间不变,仍为11月30日。
来源 | 江苏新闻
一审 | 唐春芹
二审 | 肖婷婷
三审 | 陈清
监制 |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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