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进银行 共筑畅通文明路

文摘   2024-10-18 17:43   宁夏  

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10月17日,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政府街警务室走进中国建设银行彭阳支行,开展交通安全进单位宣传活动,给银行工作人员送上一份交通安全“大礼包”。

活动中,宣传人员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常见交通违法行为,面对面向银行工作人员讲解酒驾、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无证驾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与后果,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不乘坐违章车辆,自觉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驾驶规则,从身边事、身边人做起,积极劝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真正做到远离危险,平安出行。

通过此次活动,在场职工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彭阳交警
发布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办理等业务咨询及交通安全行车提示、公安交管工作开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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