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 生命带
安全带=生命带
规范使用安全带
在事故发生时
很大程度上
可以避免伤害
系与不系安全带的后果
完全不一样……
据公安部交管局调查研究显示,不系安全带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与前排乘客相比,发生事故时,后排乘客往往更加没有防备,身体更容易受伤甚至被抛出车外,发生事故从后排甩出的乘员有75%的可能因伤势过重身亡。
正面案例
2024年4月5日12时30分,刘某怡驾驶晋A36ZH8号轻型多用途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塔里木油田沙漠公路30公里+800米路段在超车时,与相对方向驶来的刘某彦驾驶的新M54982号重型普通货车侧面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两车驾驶人均规范使用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2024年4月21日21时48分,艾某驾驶新MDT229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尉犁县218国道由北向南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追尾前方陈某驾驶的新M126NG号轻型多用途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两车驾驶人均规范使用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2024年4月18日16时54分,唐某驾驶新ME5J2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焉耆县火车站路段,因未降低车速左转弯时,车辆失控碰撞正在下乘客的新MDT1817号出租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两车驾驶人均规范使用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反面案例
2024年4月6日15时03分,伍某驾驶新M5M06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库尔勒市体育公园时,因操作不当,与杨某驾驶的新MT8088号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两车乘客均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人员受伤。
2024年4月14日16时37分,迪某驾驶新M6868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轮台县哈尔巴克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轮台县哈尔巴克东路600米路段处超车时,与前方阿某驾驶的新MD8Z38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迪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迪某头部受伤。
2024年4月22日15时45分,阿某驾驶新M56589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和静县县道279线2公里500米路段处,因未保持车距,追尾前方准备掉头的马某驾驶的新MGY010号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马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人员受伤。
测试结果显示,在正向碰撞当中,未系安全带的后排乘客在碰撞当中会因惯性力向前移动,膝部以及头部会与前排乘客座椅发生严重碰撞,并在碰撞后向上方移动,头部与汽车顶棚再次发生碰撞,有颈部、头部重伤致死的可能。
而同时更加引起重视的现象是,后排乘客因未系安全带,在发生碰撞时向前移动挤压前排乘客座椅,导致前排乘客被重重地按在方向盘上,弹出的气囊几乎丧失了任何保护作用,即便前排乘客系上了安全带,也有极高的死亡可能性。
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它可以及时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位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乘车系好安全带
发生意外防伤害
行车前
多一个动作
多一道保护
请全员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