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打造航空小镇,雷州发布机场项目预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民生
2024-11-06 22:02
广东
近日,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湛江雷州机场项目预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拟征收雷州市龙门镇207国道谢家村段旁约24.1062公顷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助力打造航空小镇。为助力我市打造航空小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湛江雷州机场项目预征收土地启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位置范围:拟征收地块位于雷州市龙门镇207国道谢家村段旁,四至范围:东至谢家村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南至207国道及林园地。具体详见湛江雷州机场项目征地影像图。(二)征收面积:总面积24.1062公顷,征收土地面积以最终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面积为准。全部为农用地24.1062公顷,其中园地1.0910公顷,林地22.1403公顷,草地0.7554公顷,可调整地类0.0117公顷,其他农用地0.1195公顷。拟征收土地获批后用于公共设施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作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法律规定,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情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入拟征收土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核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需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依法在用地报批前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召开听证会。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土地权属证书到所在镇(联系人:黄在任,电话:19865643701)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补偿内容以征收工作组调查结果为准。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雷州市政府网站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起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