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执结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长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郭某与万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万某归还郭某转让费12500元。判决生效后万某未按照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依法向万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积极履行本案义务。经网络查控,未发现万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联系万某,万某表示饭店账务未结清,现在没有能力还款。执行法官考虑到万某需要结算账务,其名下银行应该有进账,遂多次启动网络查控。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三次网络查询后,发现万某名下银行账户有进账,于是足额控制万某名下银行账户,期满后予以扣划,将12500元兑付给郭某,同时向万某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告知其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该积极履行,而不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万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主动和郭某联系,修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谊。至此,本案案结事了。
终本清仓出真招 司法为民见实效
“你好,法官,我是刘某,王某与我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某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了,我以为案件终本就要不回来钱了,没想到你们给我把钱执行回来了,太感谢了”
2019年6月,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后的五年时间,王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找不到任何财产线索,也联系不到人,甚至查找不到详细住址。
2024年以来,长武法院加大“终本清仓”工作力度,规定每三个月对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执行干警在例行查询中突然发现王某的银行账户有存款,遂立即恢复了案件的执行,并对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的资金8600元依法冻结、扣划。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并向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面临的后果及本案现在的执行情况。后在办案法官的多次劝解下,王某终于放弃了侥幸心理,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刘某,并向其给付了剩余案款1400元,所以才有了开头那通电话。至此,这起历时五年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长武法院始终坚持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理念,对执行终本案件终本不终止,坚持主动查找与申请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相结合,将处于终本休眠状态的案件依法启动,尽最大限度让法院判决落到实处,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长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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