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贵州省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的通知》要求,结合石阡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石阡县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本次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石阡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石阡县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二)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本次招聘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上公布。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18: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1)《石阡县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考生于报名时间节点内,将报名所需资料(1-4项)扫描为PDF文件,连同电子照(JPG、PEN等图片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制作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命名)后,发送到sqxjyjrsg1@126.com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持报名所需资料于2024年11月14日10:00-18:00到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进行现场报名。 (1)考生须认真阅读“方案”,按照“方案”和“岗位需求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须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石阡县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潦草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 6.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所需资料于2024年11月14日10:00-18:00到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7.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8.本次招聘不设置报名人数开考比例,设考试总成绩70分为合格分数线。 (1)本次招聘考试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5人(含35人)时,采取先初面试再复审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照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复面试(试教)对象(初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初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初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带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超过1:3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初面试及面试(试教)主要采取试教,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4.面试成绩及以后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上公布。 1.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对象:从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拟招聘对应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末位并列的进行加试)人员。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方式: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 3.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岗位总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须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3)。 4.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后,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公室”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在2025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其聘用的,由用人(聘用)单位填报聘用有关表册并附相应材料,经主管部门复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由用人(聘用)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招聘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期转正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聘用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六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方案》由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930787(石阡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6-7651192(石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zfbm/rlzyhshbzj/zfxxgk/fdzdgknr_5672412/jycycv2/202411/t20241108_86047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