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工资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薪酬待遇,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卫市总工会坚持以《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制度保障,指导企业和职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对职工能级工资、学历补贴、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的协商力度,推动企业和职工从源头上建立“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机制。
深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企业按照工资增长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物价指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主要岗位、工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等数据为参考,深入一线对职工基本工资、能级工资、劳动安全保护、休息休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了走访调查,合法合理确定协商内容,真正把职工所需所盼纳入到工资集体协商议题中。
依法依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按照“程序健全、运行规范、内容实惠、过程民主”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从协商程序、参与人员等方面加强了普通职工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对推进较为困难的企业,工会通过下达“一函两书”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协商建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生产经营模式。通过树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辛勤付出,职工权益保障离不开企业发展”的共赢理念。指导辖区百人以上企业普遍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的“双赢化”协商成果。通过协商,宁夏水利勘测设计公司为职工增加了职称工资:初级300元/月、中级550元/月、高级1000元/月,并在职工结婚、生育时给予500元的慰问金;中卫市翌通达运输公司为驾驶员每月增加50月交通补贴;宁夏伟中能源科技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10元/月,增长率为4.5%;宁夏阜民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食品行业协会为送货司机每件提成1元的计件工资,协商成果极大的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今年以来,中卫市总工会坚持以向法治要保障,向协商要成果,持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法治化、规范化运行,坚持以协商构和谐、民主促发展为主旨,指导企业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企业效益和职工工资同步增长机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职工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来源|中卫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编 辑|马 明
初审|陈俊萍
复审|田新穗
终审|张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