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Summary
大马律师公会促请中央政府与登嘉楼州政府,检讨和修改允许公开鞭刑的法律,这不仅违宪,也加剧受罚者的羞辱感和痛苦,使他们成为公众羞辱的对象,而不是推动改过或反省。
律师公会也呼吁马来西亚彻底废除体罚,司法系统必须努力平衡道德、同情心和法治。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阿兹里发文告指出,公开鞭刑影响个人尊严,可视为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款,并超越了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规定的限制;该法令允许鞭刑,但没有赋予公开进行的权力。
“我们知道维护公共道德和社区和谐法律的重要性,但这些惩罚也需符合法治、联邦宪法和人权的原则。”
登嘉楼伊斯兰上诉庭不久前宣布维持伊斯兰高庭原判,上月因3度重犯通奸罪被判鞭笞6下的建筑工人被告莫哈末阿芬迪(42岁),将于今日(27日)在清真寺公开接受鞭刑,他也是登州首位公开受鞭刑惩罚的犯人。
他因抵触2022年伊斯兰刑事法第31(a)条文下通奸罪,被判鞭笞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未能支付罚款,则需服刑6个月。鞭刑原本要于本月6日执行,但州政府随后发带指有关判决暂缓执行。
瓜登警区主任阿兹里助理总监昨天发文告指出,警方将确保国内首次进行的公开鞭刑,将在安全及顺利的情况下进行。
他说,警方将部署40名警力在现场维持秩序,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可影响行刑过程的不愉快事件。
根据法庭发出的指示,这次只限70名公众出席观看行刑过程,他们禁止拍照或录影。
来源 |马中透视综合报道
编辑 | 欣平、江山、益松、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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