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敛财,符某耀受审

时事   2025-01-11 21:29   海南  

1月9日,海南文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符某耀受贿罪一案,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文昌海关、各镇干部职工及征地工作组工作人员等共计8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4年,被告人符某耀利用担任征地工作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为陈某、韩某等10人在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12万元,其中20万元未交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符某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12万元,其中既遂492万元,未遂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符某耀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认罪认罚且签署具结。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土地征收补偿是国家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征地工作的实施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本案中,被告人符某耀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从中捞取好处费,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作为征地工作组的成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从而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文昌法院

审校:林声蛟

编辑:丁韵嘉

审核:丁汀 廖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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