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3个消防宣传日,11月为全国消防宣传月。为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我院开展了为期3天的野外安全检查,并于11月13日特邀河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科普宣传服务队开展了《河北省消防条例》宣讲、消防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
11月11日-11月13日,副院长李凤浩带队深入张家口、承德野外项目组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督导,详细了解野外生产生活情况,实地督导项目建设,现场解决问题困难。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深化“双创、双专”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质量和进度,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为广泛宣传《河北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提升我院消防安全水平。院专职安全员董劲松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河北省消防条例》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专题条例宣贯与解读,同时为院属各部门发放《河北省消防条例》50余册,让大家真正理解并严格遵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明确自己在消防安全中的责任与义务。活动特邀河北省消防协会义务消防科普宣传服务队韩朝飞教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教官详细讲解了火灾基本知识、火灾预防注意事项、火灾应急知识等内容,同时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真实火灾案例,深入剖析了火灾事故的起因和应对策略,使职工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模拟院办公区办公状态下突发火灾,消防控制室相关工作人员发现并确定火情后拨打119报警,发布人员疏散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等场景。在疏散过程中,全体职工严格按照要求,捂住口鼻,弯腰、碎步,按照既定疏散路线有序撤离至安全集合点,疏散过程迅速而有序。在安全集合点,相关工作人员再次讲解火场逃生的注意事项,传授灭火器“提、拔、握、压”基本操作要领和动作细节,参训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实操,很好地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自身面对紧急情况时自救互救的能力及信心。消防宣传月期间,我院将不断拓展活动内容,夯实教育培训成果,以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日常预防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强大动力。此次系列活动,由院安全科联合工会、宣传信息中心、行政后勤科、保密办共同举办。院领导及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共计60余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