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法官、夏法官,感谢你们帮我拿到了赔偿款,今天我是特意来感谢你们的……”近日,申请执行人温某某将一面印有“执行高效,服务热情;恪尽职守,为民解忧”的锦旗,郑重地送到万州法院执行法官何云、夏斌的手中。
△当事人送来锦旗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汪某雇佣温某某从事某餐厅厨师工作。工作期间,因餐厅地板湿滑,温某某不慎摔倒受伤致重伤。双方因是否建立劳动关系问题发生争议,温某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机构裁决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温某某不服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走访餐厅所在社区的居民、商家,结合证人证言、视频资料、厨房采购物资交易明细等,作出判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生效后,温某某就工伤保险待遇提起劳动仲裁,某餐厅未给温某某购买工伤保险,应赔偿温某某各项费用共计25万余元。后某餐厅未按生效仲裁裁决书履行赔偿义务,温某某向法院申请对某餐厅、经营者汪某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某餐厅、汪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并查控了汪某名下财产,发现汪某名下有一套房子,房子系汪某与其兄弟共同所有。为尽快帮助温某某拿到赔偿款,执行法官联系汪某,开展调解工作。
“汪某,法律已经规定了你必须履行的赔偿义务,你仍拒不履行,法院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虽然查封的房子不是你个人所有,但法院可以将你所占有房子的部分进行拍卖,这不仅会影响你的居住,还会影响你与家里人的关系。”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温某某在你餐厅工作受伤,你作为老板,企图逃避责任,是一种极不负责的做法。试想,如果被其他人知道,谁愿意到你餐厅工作呢?最后损害的还是你自己的利益,希望你积极支付赔偿款,切勿因小失大。”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温某某与汪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汪某当场支付5万元案款,并以每月分期支付1800元的方式履行剩余20万元案款。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